最近,一位女網友發帖稱,她的男朋友以她的名義投資了一套房。她非常感動和感激。婚前的房子屬于任何投資者。如果他們將來分手或離婚,房子不會自動屬于她。律師對此有話要說
事件簡介
2月7日,一位網友發布的微博顯示,一名女子發布了一份購房合同,稱她的男朋友在2022年春節前以她的名義在杭州買了一套房。一年前,我男朋友主動向父母提出婚前買房,所以我是第一套房,壓力更小。她為此感到高興、感動和感激。
深圳專業離婚律師解讀
該房屋的所有權與該男女是否結婚以及婚后是否有事先協議有關。很難簡單地說它屬于哪一方。該男子婚前以婦女的名義購買房屋。如果雙方未能登記結婚,后來發生財產所有權糾紛,涉及的法律問題更加復雜。
一般來說,如果雙方都能達成這樣的互信,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在談論婚姻,那么男人以女人的名義買房實際上是一種合格的禮物行為,財產具有新娘的性質,登記婚姻是有效的條件。
如果雙方未能登記結婚,根據《民法典》,贈與合同附帶的有效條件未能實現,贈與合同無效,女方應將財產轉讓給男方。
然而,所涉及的商品房并不是普通的彩禮。如果男方以女方,將被法院認定為故意避免購房政策,不支持男方要求償還房產。
律師還指出,如果雙方婚后因離婚糾紛對財產所有權發生爭議,則按書面協議執行協議。雙方無協議的,原則上按女方婚前個人財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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