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房屋是一種常見的房產買賣模式。然而,當夫妻關系出現問題或出現債務糾紛時,如何認定這種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產權歸屬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深圳離婚房產律師就來為您講講有關的情況是怎樣的。
一、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法律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取得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能夠證明是其個人財產的除外。”因此,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取得了房屋,但是房屋的購買資金來源于夫妻共同財產,則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情況下,購房款項來自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該房屋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過程中,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貸款責任,并且貸款違約風險也應當由雙方共同承擔。因此,在房屋產權歸屬問題上,夫妻雙方應當共同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二、深圳市法院在共同貸款購買房屋案件中的裁判實踐
在深圳市法院的裁判實踐中,共同貸款購買房屋案件比較常見。以下是一些代表性的案例:
1.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17)粵0116執357號執行裁定書案例
該案中,原被執行人與其前夫共同貸款購買了一套位于南山區的房屋。由于原被執行人在與前夫離婚后并未協商解除共同貸款責任,導致銀行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院在審理該案時認定,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原被執行人應當共同承擔貸款責任。因此,法院決定對該房屋進行拍賣,并將拍賣所得用于清償貸款。
2.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2018)粵0504執207號
該案中,原被執行人與其丈夫共同貸款購買了一套位于羅湖區的房屋。原被執行人在離婚后向法院申請分割該房屋,并認為自己應當獲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法院在審理該案時認定,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應當共同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法院決定將該房屋的產權劃分為原被執行人和其丈夫各一半。
以上案例均反映了深圳市法院在共同貸款購買房屋案件中的裁判實踐。在這些案件中,法院均認為,夫妻雙方在共同貸款購買房屋時應當共同承擔貸款責任,并且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產權歸屬問題上,夫妻雙方應當共同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三、夫妻雙方如何維護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產權
為了維護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產權,夫妻雙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共同繳納房屋貸款:夫妻雙方應當共同繳納房屋貸款,并及時還款,以保障房屋產權的穩定和安全。
2.簽訂協議:夫妻雙方可以簽訂一份明確共同財產和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產權歸屬的協議,以避免出現產權爭議。
3.登記備案:夫妻雙方可以將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相關協議登記備案,以確保產權的合法性和權益的保障。
4.維護好夫妻關系:夫妻雙方應當盡力維護好夫妻關系,以避免因離婚等原因導致產權糾紛的發生。
以上措施可以幫助夫妻雙方維護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產權,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相關法律條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取得的財產,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有確鑿證據證明是其個人財產的除外。”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動產、動產和其他財產,應當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當事人應當按照公平原則訂立、履行合同。當事人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也不得違背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德。”
以上法律條文均為維護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產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五、結論
綜上所述,共同貸款購買房屋是一種常見的購房方式。在共同貸款購買房屋時,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承擔貸款責任,并且該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產權歸屬問題上,夫妻雙方應當共同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為了維護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產權,夫妻雙方可以采取共同繳納房屋貸款、簽訂協議、登記備案和維護好夫妻關系等措施。此外,相關法律條文也為維護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房屋的產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深圳離婚房產律師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夫妻雙方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合理規劃財產和財務,及時維護好夫妻關系,避免因離婚等原因導致產權糾紛的發生。如有爭議,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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