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繼承法第五條劃定:承繼開端后,根據法定承繼辦理;有遺言的,根據遺言承繼或許遺贈辦理。第二十條劃定:遺言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放棄繼承權公證是指公證處依法證明繼承人放棄自己享有的繼承他人遺產權利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的活動。放棄繼承權公證必須由繼承人親自辦,不允許他人代理,當事人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公證處可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居住地辦理接下來就由深圳離婚訴訟律師為您講解關于放棄繼承權公正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相關案情
梁老太丈夫晚年去世后,靠自己一雙手把3個子女拉扯大,現3個子女均在外省事情生存。10多年前,梁老太用本人辛苦勞動所得積儲置辦了一套商品房,并在那邊寓居。近年來,梁老太的身材日漸蒼老,飲食起居基本上由街坊鄒女士照料,三個子女也很少回本市或者把梁老太接到身邊照顧。梁老太因病住院,病情日益緊張,自感時日無多,為答謝鄒密斯多年來對本人的照顧幫襯,決定立下遺囑,將本人那棟屋宇遺贈給鄒密斯,并請公證處辦理該份遺言的公證手續。梁老太去世前幾天,其3個子女從外地趕來,他們一起說服梁老太在病榻上寫下了將該房屋給3個子女繼承的遺囑。那么,梁老太去世后,她的房屋應由誰來繼承?梁老太先后立有2份遺言,內容相抵牾,但由于前1份遺言辦理了公證手續,屬“公證遺言”,后一份屬于自書遺言。同時,經由審查,梁老太前一份遺言并無違背《繼承法》第十九條“遺言應該對不足勞動才能又沒有生存起源的繼承人保留需要的遺產份額”的劃定。是以梁老太名下的該套商品房應由鄒密斯受遺贈,經由辦理公證手續后,該屋宇可轉入鄒女士名下。而其三個子女只能“望房興嘆”。如梁老太確要變更遺囑,將遺產由其三個子女繼承,應先辦理撤銷前一份遺囑的公證,然后重新立下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二、承包的地皮可以承繼嗎
承包的地皮自身不克不及承繼,承包的收益能夠依法承繼。承包的地皮,其地皮屬于集體所有制,承包人唯獨使用權。關于被繼承人生前曾經獲得的承包收益,在被繼承人去世時髦有余額的,作為被繼承人的遺產舉行承繼。關于承包人死亡時髦未獲得承包收益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二條的規定,可以將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此外,對于承包經營權能不能承繼的題目,依據承包經營權的性質并根據法令的劃定,承包經營權一般為不可以由繼承人間接舉行承繼的。假如因此家庭為單位的集體承包,被繼承人只是家庭成員之一,被繼承人去世后,其他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包,但這不叫繼承。這種情況下,對于承包收益則應當先析出其他家庭成員的份額,余下的才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
三、如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
1、當事人申辦廢棄繼承權公證,應當到其住所地或行動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請求。辦理廢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該提交如下材料:當事人的身份證實,如住民身份證、戶口簿等,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當事人享有繼承權的證實,比方自己與被繼承人瓜葛的證明、被繼承人的遺囑等;自己具名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2、辦理廢棄繼承公證的注意事項廢棄繼承不得附加條件,廢棄承繼的效力溯及繼承開始之時。繼承權擁有不可分性,廢棄部分繼承權的做法有效,應視為未放棄繼承權。廢棄承繼不克不及隨便懺悔。公證書出具以前懺悔的,應該書面關照公證處,并獲得其余繼承人的書面同意;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反悔的,公正處將終止公證,并將所有相關材料存檔,不退還當事人。公證書出具之后反悔的,公證處不予受理,應當通過協商或訴訟程序解決。廢棄承繼不得與履行法定義務相沖突。辦理廢棄承繼公證的申請人需提交自己身份證、戶口本、被繼承人死亡證實、與被繼承人的支屬瓜葛證實、遺產證明以及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放棄繼承人本人必須親自到場。
是否異地辦理放棄繼承公證,假如繼承人之間對承繼殺青共鳴,即便承繼人在外埠,也可以在當地的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聲明書公證或者委托書公證;人在外洋的,如果是中國國民,能夠去比來的中國使領館辦理廢棄繼承聲明書公證或者委托書公證;如果是本國國民,能夠在本地的公證機構辦理廢棄承繼聲明書公證或許委托書公證后,再將公證書拿到最近的中國使領館進行翻譯、認證就可以在國內使用了。以上就是深圳離婚訴訟律師為您講解關于放棄繼承權公正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是請深圳離婚訴訟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深圳離婚訴訟律師解析:同居關系 | 深圳離婚訴訟律師告訴你:離婚訴 |
離婚訴訟中的開庭程序:深圳離婚 | 深圳離婚訴訟律師解析:起訴離婚 |
離婚訴訟律師收費指南:深圳離婚 | 深圳離婚訴訟律師解析:離婚被起 |